9 月 23 日,有网民爆料称,一辆粤 R 牌照(清远英德)的法院公务车出现在 150 公里外的广州番禺海印又一城山姆超市停车场,驾车人员身着便装,质疑存在 “公车私用、占用工作时间购物” 问题,相关视频迅速引发社会关注。
9 月 26 日晚,英德市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还原事件全貌:9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4 分,该院两名工作人员驾驶公务车前往广州花都、番禺区送达法律文书。因下午需继续执行任务,当日 13 时 31 分至 15 时 35 分,二人将车就近停放在商场停车场,进入山姆超市购买牛肉卷、饼干等午餐食材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用餐后继续开展工作并当日返岗。期间,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制服驾驶警车。
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人员利用公务便利购买私人物品的行为已构成 “公车私用”,且违反《警车管理规定》中 “驾驶警车应着制式警服” 的要求,同时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禁公车私用” 的条款。不过,从核查结果看,涉事人员并非全程办理私事,而是在公务间隙 “顺路购物”,与 “纯粹公车私用” 有本质区别。
针对此前该院工作人员未全面调查便擅自回应 “不存在公车私用” 引发的误解,法院公开致歉,并表示将依规依纪对涉事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事件发酵中,网友呈现多元态度:部分网友认为 “公务途中就近吃饭属人之常情,没必要过度苛责”;也有网友强调 “警车是公权力象征,哪怕顺路买私物也属违规,底线必须守住”。新京报评论指出,公众的 “放大镜监督” 源于对公权力滥用的警惕,而法院的严肃处理并非 “苛刻”,而是对制度底线的守护,二者本质上指向 “公权规范运行” 的共同诉求。
英德法院在通报中坦言,事件暴露了 “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个别人员纪律意识淡薄” 等问题。下一步,该院将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完善外出执行任务行为规范,通过强化行车记录仪核查、建立公务行程报备制度等措施堵塞漏洞,并欢迎社会持续监督。截至发稿,具体处理结果尚未公布,法院表示将及时通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