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8 日晚间,际华集团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际华集团 8 月 6 日、7 日、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际华集团表示,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另外,有市场传闻称公司涉及脑机接口相关领域,对此,际华集团称,公司主营业务为职业装、职业鞋靴、纺织印染、防护装具及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及现有产品体系未涉及脑机接口相关领域。
际华集团主要从事职业装、职业鞋靴、纺织印染、防护装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大的职业装和职业鞋靴研发生产基地,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财务数据显示,2024 年,际华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元,同比下降 1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42.5 亿元,同比下降 1828.54%。
对于 2024 年的业绩亏损,际华集团表示,主要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等部分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报告期内对其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本期利润减少。
2025 年一季度,际华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6.3 亿元,同比下降 1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58 亿元,同比下降 10.45%。
对于上半年业绩,际华集团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2.8 亿元到 - 2.3 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际华集团表示,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 2.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5 亿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事实上,这不是际华集团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监管处罚。
2024 年 11 月,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显示,经查明,际华集团及有关责任人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借款事项,且未在股权交割前及时解决相关借款事项。2023 年 6 月,际华集团全资子公司际华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亿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国贸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国贸公司与财务公司再次签订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际华集团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才在半年报中予以披露。此外,2024 年 8 月,公司转让国贸公司 100% 股权。在股权交割前,国贸公司未及时解决上述关联借款事项,直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国贸公司才归还上述借款。
二是募投项目未及时履行延期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2018 年 11 月,际华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 亿元,其中 “际华三五一五智能化鞋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4.5 亿元。2021 年 4 月,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公司决定再次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公司决定第三次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公司决定第四次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经营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但际华集团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才在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吴同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夏前军,时任总会计师刘改平,时任董事会秘书邱卫兵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今年 1 月 24 日,际华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处理事由为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